关于对2011—201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5 16:50

校内各学院
近年来,学校党政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通过中央财政设备购置专项、“985”三期本科实验室建设专项等渠道的专项投入,全校教学实验室的整体实力及综合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为了进一步促进各个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建设项目在本科实验教学和创新人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专家组对2011—2012年上述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成效、运行管理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验收和评估结果将作为各单位今后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成立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和评估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项目负责人等若干人员组成),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本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目的
以验收评估促进全校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交流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建设成效。
二、验收评估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三、验收评估范围以及提交申报书时间
2011至2012年经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中央财政设备购置专项和“985”三期本科实验室建设专项31个建设项目。
各单位以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和本次《验收评估内容和标准》中相关内容为依据,在自查基础上填写《四川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2,验收申请书从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页下载,按建设经费来源分别填写),请各单位2014年3月31日下午五点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盖章和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提交到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科215室陈老师,电话85405143,Email:13350085509@163.com。
四、验收评估内容和标准
验收评估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五、验收评估方式和时间
1.验收专家组评阅验收申请书;
2、验收专家组集中听取各项目建设单位PPT汇报(汇报8分钟,提问2分钟)。
3、验收专家组实地验收。专家组现场查看资料和实验室环境及设施情况,学院准备相关建设项目计划认定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指导书或讲义、本科生实验报告、本科生发表的论文、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该项目的教改成果、管理制度、措施等,按照验收指标评分表(见附件1)进行打分和给出验收结论,撰写验收报告,专家组最后向学院反馈意见。
4、验收评估时间:2014年4月10日~ 4月20日
六、验收结论和使用
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以此为基础,各专家组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建设项目。验收评估结果将作为新一轮教学实验室建设专家评审和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四川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评估内容和标准
附件2:四川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
 
 
四川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