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16:42

全校各单位:

      201449日上午840左右,我校望江校区第一理科楼大楼有实验室违规将装有废液的反应器丢弃于生活垃圾桶,被物管清洁人员不小心打碎后导致泄漏,带来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隐患。为此,学校就相关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相关部门对此次违规丢弃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彻底调查,并对当事责任人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要求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进一步落实《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条例》和《四川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危废管理;

      3.要求各单位加强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44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