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15:32

校内各有关单位:

寒假临近,为有效防控校园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寒假期间、元旦、春节、“省两会”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师生人身安全以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学校12月7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期末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到责任压实、检查认真、整改彻底、教育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二、工作安排及检查重点

(一)各单位全面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1.自查时间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

2.自查组成员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3.自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2023年安全检查指标体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应着重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水电气安全、特种设备及高危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危险废物管理、实验操作规范性、物防与技防设施的排查与隐患整改。

4.整改要求

排查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列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一整改销账同时,请各单位列出重大隐患电子清单(见附件2)于1月15日12:00前报设备处安全科工作邮箱:sculabanquanke@126.com。

(二)学生协防检查及第三方检查

学生协防队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力量。学生协防队伍对重点部位展开巡回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的学院安全秘书及设备处安全科。

第三方安保公司充分发挥每周安全检查日的检查,实现全校实验室的全覆盖安全检查,并及时反馈隐患情况。

(三)开展部门联合检查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各校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到位,各二级在规定期间内完成对本单位实验室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第三方巡检和学生协防队员检查情况,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党委保卫部(处)及国资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

1.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

2.检查形式

分组分区、工作督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3.检查重点

检查重点主要参照以下内容:

(1)各相关单位放假前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督查;

(2)实验操作人员进行实验时是否有脱岗现象;

(3)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

(4)实验室人员着质地合适的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并按需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5)国家管控品如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爆炸品等购置、存放、使用、处置是否规范,台账记录是否清晰;

(6)易燃易爆、高毒、剧毒等危险气瓶使用保管是否规范;

(7)对剧毒、易燃、易爆、易发生反应的试剂废液是否进行单独分类收集,并在废液桶上贴上危废标签;是否有废液大量堆积的现象;

(8)生物废弃物与其他类别废物是否分开且做好防护和消杀;

(9)实验室通风系统使用是否规范;

(10)消防通道、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11)水电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乱接乱拉电线的情况;是否有有多个插线板串接的情况;大功率电气是否使用专用插座等);

(12)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高危特殊设备的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好;是否有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

(1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14)物防与技防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15)其它认为需要检查的重点隐患、重点部位。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doc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