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及验收服务指南

时间:2025-10-22 浏览量:

责任科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08B室

办理时限:即 时 咨询电话:85403109

办理流程:

1.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发布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征集通知。

2.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需求,编制申报文件(申报书、设备清单、绩效表),经所在单位集体研究、论证(院务会、教授委员会等),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3.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开展实地勘察和项目集中论证,确定拟申报的项目。

4.申报单位按照集中论证专家意见优化完善项目方案。

5.学校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拟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

6.申报单位根据预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申报材料。

7.教育部专家评审并确定最终入库项目。

8.学校确定预算安排确定拟实施的项目。

9.建设单位编制立项文件,提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配合招标中心完成采购工作。

10.设备验收完成后,及时完成建账建卡并投入教学使用,编制绩效自评报告,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11.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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