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支持实验队伍开展创新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四川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川大实[2022]6号,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单位在岗的实验技术与管理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申报。申报时无师德师风问题,未出现教学事故。
2.凡前期有项目未验收结题或验收不合格者不予申报;退休前在岗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或一年内有六个月及以上时间不在校内工作者不予申报(以申报时间为起点)。
3.原则上每人每期参与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负责人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4.已获得校、省、国家或相关部门等立项支持和各级教学成果奖励,或已获得校级以上教改专项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研究范围
重点围绕“两性一度”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和“人工智能+实验教学”探索应用。
A.实验项目类:现有实验项目提档升级、新实验项目设计与实施、实验工艺流程优化、实验技术与方法改进等。
B.实验教学手段类:实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实验教学的研究和应用。
C.实验仪器设备类:实验仪器设备与实验装置的研制开发、改造及功能扩展。
D.实验室管理类: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有显著效益及特色鲜明的研究。
E.实验室安全环保类: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及措施研究等。
三、项目评审立项流程
申报者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学院项目推荐数不超过2项,有实验教学中心(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3项。
2. 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应符合《四川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川大实[2022]6号)和《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5]56号)文件要求。
3.项目结题验收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初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结题时须有明确的研究成果,包括:实验教学项目、AI课程、数字教材/讲义、自制自研设备/实验装置/防护器材、相关研究及实践报告等。
4.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提交整改方案,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则撤销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新一轮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
五、项目材料报送
1.申报者登录四川大学实验管理平台(网址:http://smartlab.scu.edu.cn/#/common/homeage/homeZj)完成网络申报,由所在单位进行初评后,单位实验秘书和分管领导登录平台完成审核推荐并提交。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
3.各单位填写《四川大学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型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汇总推荐表》(附件3),纸质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以“单位名称”命名,扫描版及电子版于2025年4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sbcsysk@scu.edu.cn。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并按时完成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老师(85408508) 董老师(8540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