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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信箱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专门设立了“处长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欢迎广大师生职工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部门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服务质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处长信箱:sbch@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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