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3-24 15:01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以及实验技术物资管理等工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实验室资源基础条件支撑与保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协调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规划、建制、建设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审批和实施。

三、负责组织全校“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的组织申报和实施。

四、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全校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归口管理,包括仪器设备建账、维修、调拨、报失、报废及回收处置等。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八、负责办理全校进口物资报关、免税和商检等手续。

九、负责全校实验室及设备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

十、负责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包括:规划的制定;体制机制的建立;教育培训;建章立制;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剧毒危险化学品监管;辐射安全管理;实验用特种设备管理;江安校区污水处理站管理;安全与环境保护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日常检查督促与考核等等。

十一、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物资服务与管理。

十二、负责部门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和工会工作;部门文化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努力建设阳光、和谐、创新、廉洁、务实、高效、服务型、研究型职能部门。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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