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10:22
校内各相关单位:
“五·一”小长假将至,为确保假期校园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放假期间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1.近期,学校相继开展了“大量存放化学试剂及高温设备管理不规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爆炸品及易制爆化学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进程,及时消除隐患。同时,组织工作人员于放假前开展一次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师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培训和警示教育宣传,强调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一个人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操作,禁止实验期间无人值守,禁止一个人开展通宵实验(通宵实验需要提前向学院报备)。
3.各单位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保管理,加强值班巡查,重点加强各类重要危险源(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强电强磁设备、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等)的规范管理。
4.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5月20日前对已达使用年限的电梯、锅炉、高速或超高速离心机、高温高压仪器设备、压力容器、气瓶及放射类危险性高的仪器设备进行专项自查(相关设备清单将通过OA下发给各相关单位),未经原设备生产商(或者专业的技术机构)鉴定或鉴定后不宜继续使用的此类设备,应立即停用并启动报废处置程序。自查结果反馈表(见附件1)及鉴定材料务必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至设备处安环科206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culabanquanke@126.com。
5.如因工作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教育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5405149 85405919 85401207 85402050
13308015307(赵老师) 13980849945(翟老师)
设备处高危设备专项自查材料报送联系电话:
85402050 15196611201(杨老师)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85460110(望江校区24小时110求助报警电话)
85501098(华西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85996110(江安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附件1:高危险性仪器设备专项自查反馈表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