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3年 四川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15:49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培养造就与“双一流”大学建设相适应的实验技术队伍,根据《四川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川大实[2022]6号)(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2-2023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岗的实验技术与管理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申报。

2.每人每期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得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

3.凡前期有项目未按期验收结题或验收不合格者不予申报;退休前在岗工作时间不足二年或二年内有六个月及以上时间不在校内工作者不予申报(以申报时间为起点)。

4.近五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相近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属于延续性的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本次申报与以往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和不同之处。

二、申报范围

1.建议选题

(1)实验项目类:现有实验项目改造、新实验项目设计与实施、实验工艺流程的优化和实验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和开发。

(2)实验教学手段类:实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仿真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3)实验仪器设备类:实验仪器设备与实验装置的自制、改造和功能拓展。

(4)实验室管理类: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5)实验室安全环保类: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及措施。

2.鼓励跨学院申报,该类项目不占学院推荐名额,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评审推荐。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应符合《办法》的要求。

2.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经费,分期划拨。

3.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经费预算使用,不得购买电脑、打印机、照相器材等设备,不得支付劳务费。办公耗材、资料费和复印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1.根据项目选题确定资助经费,实验仪器设备类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手段类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管理类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

2.实验室安全环保类资助经费参考上述四类选题范围。

五、项目评审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各校级实验教学中心由主管学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按《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拟推荐项目名额,做好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认真完成本单位项目推荐工作。

2.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确定资助额度。

3.鼓励学院对项目给予经费配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经费配套的项目。

六、项目考核

1.中期检查工作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与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申报书内容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意见反馈、整改追踪。

2.结题验收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初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结题时须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成果可包括项目相关的论文、专著、研究和实践报告、教材讲义、实验器材、防护设施、软件等,论文等成果中可标注项目来源的应标注本项目资助信息。

七、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须在四川大学实验管理平台(网址:http://smartlab.scu.edu.cn/lims/home/index.dhtml)完成网络申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6月9日前提交推荐项目。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将《四川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材料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22年6月9日前统一交望江校区行政楼215室。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并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老师(85408508), 何老师(85405143)


附件1:四川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川大实[2022]6号).pdf


(新)附件2:四川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xls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