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 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5:18


校内各相关单位:

“五·一”小长假将至,根据国家及学校放假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假期校园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1.  各单位务必重视3月以来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将那些可以立整立改的隐患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进程。组织工作人员于放假前开展一次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师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培训和警示教育及疫情防控宣传,强调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一个人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操作,禁止一个人开展通宵实验(通宵实验需要提前向学院报备),禁止实验期间无人值守。

    3.各单位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保管理,重点加强各类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值班巡查,责任到人。

    4.如因工作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教育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设备处安全值班电话:

    85405149  85405919  85401207

    13308015307(赵老师) 13980849945(翟老师)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85460110(望江校区24小时110求助报警电话)

    85501098(华西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85996110(江安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