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报废仪器设备处置公告(2021年5月7日)

发布时间:2021-05-07 09:41

 

经研究决定,我校拟处置报废仪器设备一批,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专业公司报名竞价。

一、资格条件

1.竞价公司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2.竞价公司必须具有报废仪器设备回收处理相关资质和报废仪器设备回收处理能力。

3.不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报名要求及安排

1.报名所需材料:

(1)《四川大学报废仪器设备竞价处置报名表》(见附件);

(2)竞价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废旧通讯设备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金属回收、报废仪器设备处置等;

(3)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4)上述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及资料递交方式:疫情期间,由竞价公司将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cusbc@163.com

3.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18:00止,过时不再受理。

4.未报名及未按要求递交上述所有资料者不具备参与竞价资格。

5.实物查看及现场竞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价规则

1.竞价公司必须遵守学校现场竞价秩序。评估底价现场公布,最终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底价。

2.现场报价低于评估底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名或经现场审核符合资格的竞价公司不足3家视为竞价失败,处置公告重新挂网。

4.现场最高报价公司确定为最终竞价成交公司,竞价结果网上公示。

5.参与现场竞价人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与现场竞价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价公司鲜章);

(2)授权人参与现场竞价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竞价公司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价公司鲜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价公司鲜章)。

6.现场竞价时,竞价人如存在大声喧哗等故意扰乱现场竞价秩序的,取消其竞价资格。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由成交公司支付,金额:贰万(20000.00)元,成交公司将保证金转至学校银行账户,待处置回收工作完成后依申请退还。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本校以后组织的任何竞价活动。

(1)提供虚假文件后被核实的;

(2)不服从安排,故意扰乱现场秩序并被现场终止竞价回收处置行为的;

(3)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按成交状态履行成交义务的;

(4)不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将报废设备搬离学校的;

(5)在报废设备搬运回收过程中,因成交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疏忽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

五、成交公司注意事项及要求

1.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司完成缴款并与学校签订《四川大学报废仪器设备处置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回收时间、地点、安全须知及安全责任等。

2.成交公司自行承担该批报废设备的搬运等费用,缴纳价款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四川大学报废仪器设备处置协议》约定为准)内将报废设备拆除、搬离学校,自行回收保管;逾期搬离学校的,扣留成交公司保证金贰万(20000.00)元整。

3.如在四川大学校园内及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报废仪器设备存放区域对该批报废设备进行拆除、搬运时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公司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从成交公司保证金贰万(20000.00)元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公司另行支付,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

公告解释权归四川大学,竞价公司的报名行为视为已理解并接受该公告所有内容。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6315

 

 

四川大学

2021年5月7日

 

 

附件:四川大学报废仪器设备竞价处置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