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17:47

校内各单位:

    2020年度,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全校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顺利开展和校园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对2020年度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爱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业务水平高,在职工和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声誉。

 3.在实验室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国家级省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大学生“双创”智能化自主实验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管理、校企合作共建共享实验室、实验技术与管理人员培训、实验教学相关的教改和技改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二)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爱校、爱岗、敬业, 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业务水平高,在职工和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声誉。

 3.在实验室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报告、隐患督促整改、应急处置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三)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爱校、爱岗、敬业, 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业务水平高,在职工和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声誉。

 3.在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政策宣传、文件落实、收费标准制定与共享考核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二、2020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选为先进工作者

1.存在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没有按期完成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整改目标或整改不落实。

3.发生过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

4.所在单位共享考核不合格。

 三、先进名额

本次全校共评选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工作者15人、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15人、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工作者15人。

    四、评选办法

1.涉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各相关二级单位通过民主评选,向学校推荐三类先进工作者各1名,原则上以工作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一线教职工为主。

 2.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填写相应类别的推荐表(详见附件1、2、3)。

 3.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评审,确定三类先进工作者各15名,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学校根据评选及公示结果进行发文并表彰。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在通知下发后尽快组织评比、推选。

 2.各单位于2021年3月23日前完成推荐并提交推荐表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综合科(望江校区明德楼213室),推荐表电子版请发邮箱:sbch@scu.edu.cn,联系电话:85406816

 

 

四 川 大 学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四川大学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docx


附件2:四川大学2020年度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docx


附件3:四川大学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