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仪器设备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 15:10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评审工作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四川大学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仪器设备采购评审专家,凡进入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具备参加四川大学仪器设备类(含实验用品类)采购评审工作的资格。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一部分中级职称的在岗教职工,已在校工作3年以上,专业领域不限;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申报步骤
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综合管理平台”(http://sbc.scu.edu.cn),在用户首页点击“采购评审专家入口”,按页面提示提交资料。
特别说明:由于校内部分教师已经参与过以前的仪器设备采购评审工作,系统已经授予专家权限,但仍需要按新标准完善个人资料。
3.申报时间要求
本轮专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85461105
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踊跃报名。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在全校范围内征集评审专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并协助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申请报名。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