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仪器设备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 15:10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评审工作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四川大学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仪器设备采购评审专家,凡进入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具备参加四川大学仪器设备类(含实验用品类)采购评审工作的资格。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一部分中级职称的在岗教职工,已在校工作3年以上,专业领域不限;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申报步骤

    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综合管理平台”(http://sbc.scu.edu.cn),在用户首页点击“采购评审专家入口,按页面提示提交资料。

   特别说明由于校内部分教师已经参与过以前的仪器设备采购评审工作,系统已经授予专家权限,但仍需要按新标准完善个人资料。

3.申报时间要求

    本轮专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85461105

    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踊跃报名。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在全校范围内征集评审专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并协助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申请报名。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25